2023年05月15日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1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依次裁定受理浙江振亞熱電有限公司、紹興第一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大和紡織印染服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簡稱“大和系關聯企業”)破產清算,并分別指定浙江朋成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2022年12月6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裁定“大和系關聯企業”合并清算。2023年5月5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裁定“大和系關聯企業”重整。為維護全體債權人及“大和系關聯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核心產業健康穩定,整體化解企業債務,實現“大和系關聯企業”資源價值最大化,管理人現公開招募“大和系關聯企業”重整投資人,就招募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大和系關聯企業”基本信息
1.浙江振亞熱電有限公司
浙江振亞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亞熱電”),是一家從事供電業務、熱力生產供應、煤炭銷售等業務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01月31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九墩倉頭,股東:馮彩英、徐美燦,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13306217200943246,法定代表人馮彩英,注冊資本808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許可項目:供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熱力生產和供應;煤炭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span>
2.紹興第一印染有限公司
紹興第一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印公司”),“一印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7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九鼎村,股東:浙江大和紡織印染服裝(集團)有限公司,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1330621724526358K,法定代表人徐美燦,注冊資本218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印花染色、生產、加工、紡織品、絲綢被面、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除外)。”
3.浙江大和集團印染服裝(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大和集團印染服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和集團”),是一家從事煤炭、紡織品、印染等業務的公司,成立于1999年08月03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大和,股東:徐美燦、馮彩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133062171618380XL,法定代表人徐美燦,注冊資本518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批發:煤炭;生產、加工:紡織品、印染、服裝;經銷:化纖原料、染料、助劑(以上除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紡織印染機械;下設振亞電廠;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除外)。”
二、“大和系關聯企業”核心資產
1.“振亞熱電”核心資產包括位于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九鼎倉頭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土地證面積21176平方米)及地上建筑(房屋面積11141.42平方米),以及發電、供汽使用的生產設備、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913306217200943246001P,有效期限為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電力業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1041708-00134,有效期為2014年11月7日至2028年3月24日)。
2.“一印公司”核心資產為位于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九鼎村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面積為48112.00平方米的工業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積38021.60平方米。
3.“大和集團”核心資產為:位于紹興市柯橋區安昌鎮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權七宗,權證面積合計70414.50平方米(105.62畝)的工業用地,其上房產證載面積34381.65平方米,另有部分無證房產;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等熱電設備;針織機、針筒、圓網印花機烘房、印花湖料調漿系統等印染設備;登記編號為紹柯環排污權登記(2017)81號排污指標2424噸等。
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實際情況為準,法院、管理人不承擔對應資產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招募保留價
本次招募設有保留價,以上述核心資產的評估價作為保留價。
四、招募條件
1.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擁有良好的聲譽。意向投資人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擁有相適用的經營管理能力。意向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應具備與“大和系關聯企業”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和管理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具有實體投資或豐富行業經驗,同時具有并購重組經驗的意向投資人。
3.意向投資人應當具有較高的資金實力,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4.意向投資人可單獨報名亦可自行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聯合體中應當至少有一個投資人符合上述條件。組成聯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聯合體各成員間應當明確牽頭方,說明成員組成、合作方式、職責分工及權利和義務,并承諾承擔連帶責任。
5.管理人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符合的其他條件。
五、招募流程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意向投資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5時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點,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至管理人郵箱(聯系人:程律師,13505752696;劉律師,15757595915;報名地點: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越西路833號鑫洲國際23樓;電子郵箱:zhenyaredianglr@126.com)。管理人有權視實際報名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
2.報名材料
(1)投資人報名表
(2)意向投資人簡介(包括但不限于: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資產負債、經營管理能力等;如為聯合投資人,需要分別介紹,說明成員組成、合作方式、職責分工及權利和義務)。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征信報告、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存續3年以下的,應提供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有)。
(4)意向投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承諾函。
(5)資金來源合法合規的承諾函,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上述部分報名材料須按管理人提供格式要求填寫,具體詳詢管理人。報名材料均應加蓋投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
3.保密函及盡職調查保密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應當在報名同時支付盡職調查保密保證金人民幣300萬元(大寫:叁佰萬元整),并提交《盡職調查保密函》。
管理人收款賬戶:
收款人:浙江振亞熱電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 號:6860 1012 0103 9000 0064
開戶行:稠州銀行紹興分行
付款時請備注“大和系三公司盡職調查保密保證金”。
4.報名成功
管理人對報名材料審查后認為齊全且意向投資人已足額支付盡職調查保證金的,視為報名成功。管理人將及時出具報名成功回執。意向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5.盡職調查
報名成功后,意向投資人可組織人員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投資人盡職調查所產生的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6.提交方案
意向投資人最晚應當于2023年6月9日17時前按照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資報價方案,并簽署相關重整報價材料。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上述重整報價材料同時應向管理人交納5000萬元(大寫:伍仟萬元整)重整保證金。
管理人收款賬戶:
收款人:浙江振亞熱電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 號:6860 1012 0103 9000 0064
開戶行:稠州銀行紹興分行
付款時請備注“大和系三公司重整保證金”。
7.遴選重整投資人及簽約
若意向投資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將通過公開競價的遴選方式確定最終重整投資人(具體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資人僅一名的,則直接確定為重整投資人。
重整投資人最終確定后須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簽署相關協議。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重整方案獲得債權人會議批準后轉為投資款。
8.保證金退還安排
原則上,對于未能參與下輪程序的意向投資人,管理人將在上輪程序結果確定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其已繳納的盡職調查保密保證金(無息)、重整保證金(無息),具體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保證金按原路退回)。
在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人民法院批準前,最終確定的投資人單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還該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且該保證金不能彌補損失的,管理人將根據債權人會議決議有權要求投資人賠償全部損失。若重整計劃(草案)最終未獲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管理人退還該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無息)。
六、關于投資項目的特別說明
意向投資人引進項目要符合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總體產業發展要求和安昌街道所在柯橋經濟開發區產業體系要求。根據相關產業布局規劃,“大和系關聯企業”地塊定位為二類工業地塊,項目審批和開發須符合二類工業地塊相關產業規劃要求。后續進行開發,須符合柯橋區二次開發最新相關文件規定。具體事宜意向投資人可與安昌街道辦事處對接(聯系人:陸先生,電話13706751878)。
本公告由大和系關聯企業管理人編制,管理人保留根據案件的需要進行調整和修訂的權利,公告內容的解釋權由管理人行使。
特此公告。
“大和系關聯企業”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1-7:投資人報名表、授權委托書、盡職調查保密函、互負連帶責任承諾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不屬于失信對象承諾函、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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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吉林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陜西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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