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9日
根據董圓法對浙江雄業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雄業公司”或“債務人”)的申請,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雄業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中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現轉制為:浙江中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雄業公司管理人。
鑒于雄業公司名下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資產,在清算條件下將因失去依附的主體而完全喪失價值,為維護債權人和雄業公司的合法權益,有效整合資源,充分實現資產價值,提高債權人的清償比例,經債務人申請,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1日裁定對雄業公司進行重整。為推動雄業公司破產重整工作,維持公司經營能力,保持其價值及償債能力的最大化,現管理人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有實力、有誠意的重整意向投資人。
一、招募須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本招募公告適用于全體意向投資人。本招募公告由雄業公司管理人編制,解釋權由管理人享有。
(二)本招募公告不構成要約,也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具備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
(三)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關信息并不當然替代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不代表管理人對雄業公司現狀的承諾。意向投資人在繳納盡職調查保證金后可自行進行盡職調查,管理人在盡職調查階段向意向投資人提供的材料僅供參考,意向投資人應以自行盡職調查結果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同時應對盡職調查過程中知悉的雄業公司信息保密。意向投資人向管理人繳納重整保證金的,視為同意按照雄業公司現狀進行投資,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四)本招募公告是管理人根據先期調查結果并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而擬定發布的,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決定終止、撤回或延長本次招募行為,管理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無需對意向投資人所投入的工作進行任何補償。
二、雄業公司簡介
(一)雄業公司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浙江雄業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21720094199H
成立時間:2000年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陳榮興
住所地: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巖街道彤山村
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鋼結構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幕墻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園林古建筑工程、房屋拆遷(以上均憑資質經營)。
雄業公司系由紹興縣阮社建筑工程公司(集體所有制)改制設立,由陳榮興、陳海榮和于阿園共同出資組建,改制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0萬元。后經歷次增資,截止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時,注冊資本為8098萬元,實收資本為8098萬元。
(二)雄業公司經營現狀
雄業公司成立至今,承包的工程施工項目主要分布在紹興地區,經管理人初步調查,雄業公司尚有1個工程處于在建狀態,尚有十余個工程已完工但未辦理竣工驗收或未完成工程結算。
三、重整資產
(一)建筑企業資質
上述資質的有效期為2023年12月31日,有意參與重整的意向投資人需要處理上述資質的維護和續期事宜。
(二)工程(含相關承包合同、施工管理協議等)
由于雄業公司尚存在在建工程和尚未結算完畢的工程項目,在投資人受讓雄業公司股權后,應配合實際施工人完成在建工程和未結算完畢的程項目的全部事務和手續,管理費和稅費按實際施工人與雄業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項目內部經濟責任承包合同》、《項目責任承包合同》或《施工管理協議》執行,已收取的管理費不得重復收取。
(三)對外債權和履行擔保責任形成的追償權
雄業公司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賬款等對外債權和履行擔保責任形成的追償權。為客觀準確反映雄業公司的資產狀況,管理人已委托審計機構,對雄業公司的資產與負債進行審計,對外債權具體詳見審計報告。
四、招募保留價
本次重整招募設有保留價,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評估價作為保留價。
五、招募條件
1.投資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在過去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行為人,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存在經營異常行為。
2.擁有相適用的經營管理能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具有實體投資或豐富行業經驗,同時具有并購重組經驗的意向投資人。
3.投資人應當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4.投資人提供的重整投資款不得低于招募保留價。
5.管理人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符合的其他條件。
六、招募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意向投資人應將報名材料一式兩份,于2023年 6月30日下午4時前,通過現場交付的方式提交。
2.報名地址及聯系人
(1)報名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鳳林西路172號億兆大廈15樓1506室。
(2)聯系人聯系方式:朱華軍15215990702,丁曉燕13456509617。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和重整投資方案(方案應當包括重整投資款、債權調整和受償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以及后續經營方案等內容)。
(2)投資人簡介(包括但不限于: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資產負債等)。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征信報告、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存續3年以下的,應提供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有)。
(4)投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承諾函。
(5)資金來源合法合規的承諾函,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上述報名材料均應加蓋投資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章。
4.盡職調查
投資人在報名前可組織人員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意向重整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前,應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函、簽署管理人制定的保密函并繳納50萬元的盡職調查保證金(管理人收款賬戶:收款人:浙江雄業建設有限公司管理人;賬號:80010122000828945;開戶銀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營業部;,付款時請備注“雄業公司盡職調查保證金”)。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書和保證金后予以配合。投資人盡職調查所產生的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二)投資人資格審查
管理人將根據設置的招募條件,對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意向投資人。
(三)提交方案
意向投資人最晚應當于2023年7月7日17時前按照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資報價方案,并簽署相關重整報價材料。同時,投資人應向管理人交納150萬元(大寫:壹佰伍拾萬元)重整保證金。
管理人收款賬戶:
收款人:浙江雄業建設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號:80010122000828945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營業部
付款時請備注“雄業公司重整保證金”
(四)遴選重整投資人及簽約
若意向投資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將通過公開競價的遴選方式確定最終重整投資人(具體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資人僅一名的,則直接確定為重整投資人。
投資人最終確定后,投資人須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簽署相關協議。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剩余款項須于簽署成交確認書后三十日繳清,并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批準后轉為投資款。若重整計劃草案最終未獲得批準,管理人將于三個工作日內退還(無息)。
(五)保證金退還安排
原則上,對于未能參與下輪程序的意向投資人,管理人將在上輪程序結果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退還其已繳納的盡職調查保證金(無息)、重整保證金(無息),具體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雄業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前,最終確定的投資人單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還該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
若重整計劃(草案)最終未獲雄業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或者未獲裁定批準的,管理人退還該投資人所繳納的所有保證金(無息)。
本公告由雄業公司管理人編制,管理人保留根據案件的需要進行調整和修訂的權利,公告內容的解釋權由管理人行使。
特此公告。
浙江雄業建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1-6:投資人報名表、授權委托書、盡調保密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不屬于失信對象的承諾函、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承諾函
掃描上方二維碼獲取附件1-6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吉林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陜西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mail : wzxr866618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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