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
平陽縣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裁定受理對溫州莊吉集團工業園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或“莊吉工業園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后于9月25日指定浙江越人律師事務所擔任莊吉工業園公司破產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同年10月8日,平陽法院裁定對莊吉工業園公司進行重整。
管理人為依法履行職責,現公開招募莊吉工業園公司的重整投資人。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須知
1.本公告由溫州莊吉集團工業園區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屬于管理人。
2.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全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本招募公告之內容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平等適用。
3.編制目的是讓意向重整投資人對債務人的情況有所補充了解,并參與重整。
4.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未必完整地描述債務人資產的實際狀況和瑕疵情況,意向重整投資人決定參與招募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理解重整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知曉意向重整投資人在提供重整資金之外尚可能需承擔的其他有關責任和義務。一旦提交報名材料即視為對本次意向重整投資人招募程序的完全確認并同意承擔所有風險。
5.本招募公告并不當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意向重整投資人在考慮參與債務人重整時,除參考本公告外,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法律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
6.管理人有權視本破產案件的進展情況、實際需求隨時決定調整、繼續、中止或終止本次意向投資人招募和遴選,管理人對此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如管理人終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重整投資保證金由管理人在終止本次招募程序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管理人對此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7.重整投資人自行負擔參與本次招募活動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8.本招募公告不適用《招標投標法》,也并非要約邀請或要約,不具有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效力,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二、債務人的基本信息
根據管理人的前期了解,債務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業名稱:溫州莊吉集團工業園區有限公司;
注冊號:91330326254655672W;
注冊資本:10000萬元;
成立日期:1997年4月4日;
注冊地址:平陽縣昆陽鎮平瑞路586號;
債務人名下主要資產為:坐落于昆陽鎮良種場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17221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19921.59平方米)。
關于債務人的歷史沿革及其股權結構現狀、生產經營現狀、員工情況、稅費情況,主要資產和負債現狀等詳細信息,請意向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通過進一步咨詢管理人,或自行開展盡職調查的方式獲取。
如債務人納入重整投資的資產之范圍出現變化的,管理人將另行通知意向投資人,意向投資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后及時調整重整投資方案。
三、報名須知
1.本公告內容對全體報名者同等適用。
2.本公告所披露的相關情況為管理人調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對債務人現狀的承諾,并不當然替代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投資人在考慮參與重整投資時,除參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財務顧問或法律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3.本次重整以債務人的現狀進行重整,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的,視為其同意按債務人的現狀進行重整,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如債務人納入重整投資的資產之范圍出現變化的,管理人將另行通知意向投資人,意向投資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后及時調整重整投資方案。
4.上述各項事宜的實施時間和內容,如有變動,以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隨時決定調整、繼續、中止或終止重整投資人招募,管理人對此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重整投資人自行負擔參與本次招募活動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招募要求和報名流程
(一)意向投資人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其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被市場監督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無較大數額到期未清償的債務、未有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且處于持續狀態、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公司資產或股權未被查封、凍結;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2.需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3.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4.本次招募鼓勵具有相關類似領域的相關投資人積極報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5.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并以一個報名人的身份參與招募,但聯合體中至少應有一個投資人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聯合投資人應當聯合制作報名材料。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管理人有權認定其不具有投資人資格。
(二)意向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資金和資料
意向投資人應于2023年12月3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并在此期限前交納人民幣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整)的重整投資保證金。報名材料如下:
1.《重整投資人報名表》;
2.《保密承諾書》;
3.重整投資方案:主要內容為投資人基本情況介紹、相關行業經營業績、預期重整投資金額、資金來源和付款期限、債權受償方案、經營方案及有利于企業重整的其他方案等。意向投資人未提交重整投資方案,或者所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未載明前述應當包括內容的,視為放棄繼續參與債務人重整投資的權利。
4.其他相關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指定聯系人姓名、電話及電子郵箱。
(2)意向投資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被市場監督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無較大數額到期未清償的債務、未有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且處于持續狀態、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公司資產或股權未被查封、凍結;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的承諾書。
(3)聯合投資人還需提交表明聯合投資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資人自愿對本次投資承擔連帶責任的共同聲明,并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
若意向投資人未按要求簽署出具前述文件或未按要求足額交納重整投資保證金的,管理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開展盡職調查
管理人不對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內容承擔保證責任。意向投資人如需查閱債權申報、財務資料、經營情況和評估報告等明細資料的,或者需要對債務人進行盡職調查的,應向管理人提出書面申請。管理人在收到申請后予以配合。
意向投資人未書面提出盡調申請的,視為放棄盡調,并同意按債務人現狀進行重整投資。
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意向投資人違反保密承諾的,管理人有權沒收該意向投資人繳納的重整投資保證金,取消其參與重整投資人遴選資格。
特別提示:
意向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和制定重整投資方案時應向債務人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咨詢相關產業政策及投資要求。因與屬地產業政策和投資要求不符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遴選并確定正式重整投資人
如僅有一家投資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完成報名的,由管理人與投資人談判并協商確定投資金額等具體投資事項,管理人將根據談判的結果決定是否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
如有多名意向投資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完成報名的,管理人將采取競價的方式確定正式重整投資人。具體時間、方式及規則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意向投資人經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后需在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署重整投資協議,并在此期限內增加重整投資保證金500萬元(大寫:伍佰萬元整)。
正式重整投資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與管理人簽訂書面投資協議或未在上述期限內繳納增加的重整投資保證金的,且經管理人催告后十日內仍未繳納的,或與其他意向投資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權沒收重整投資人繳納的重整投資保證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資人資格。
意向投資人未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的,重整投資保證金在正式投資人確定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后重整計劃未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管理人應自法院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向重整投資人無息退還其所繳的重整投資保證金。
重整計劃草案獲法院裁定批準后,重整投資人未按書面投資協議繳納償債資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義務的,管理人有權沒收重整投資人繳納的重整投資保證金,并取消其參與重整資格。管理人有權重新招募或通過其他合理方式確定重整投資人。
五、管理人聯系方式
請將上述報名材料、重整投資方案紙質版面交或郵寄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蓋參選人公章(自然人報名的所有材料需簽名),多頁文件加蓋騎縫章(自然人報名的需每頁簽名)。管理人聯系方式如下。
郵寄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機場大道5419號湯錦園商務樓1幢4樓浙江越人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余建樹律師 131 7369 9999
六、其他事項
1.溫州莊吉集團工業園區有限公司與溫州莊吉服飾有限公司為關聯企業,目前均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若后續平陽法院裁定對兩個債務人進行實質合并破產重整,則投資人必須同時參與兩個債務人的重整,并在裁定實質合并破產重整之日起十五日內補足相應的重整投資保證金,逾期無法補足的管理人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2.本公告由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歸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本破產案件的進展情況、實際需求隨時決定調整、繼續、中止或終止重整投資人招募。管理人對此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3.本招募公告中所有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對意向投資人的任何承諾。意向投資人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書等,自主評判商業風險,自行承擔風險和責任。
4.本招募公告未盡事宜以管理人最終通知為準,如由此對意向投資人造成影響的,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本公告僅用于重整投資人招募,非要約邀請或要約,不具有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效力。
6.本招募公告不適用《招標投標法》,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所有。
歡迎有實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接洽、參與投資。
特此公告。
溫州莊吉集團工業園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吉林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陜西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
Email : wzxr866618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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